Ramones(雷蒙斯)乐队成立于1974年,被认为是朋克音乐的先行者。他们于1976年发表的首张同名专辑,只花了6200美元的唱片制作成本,但却大获成功。而他们皮革、窄身牛仔裤加冬菇式长发的打扮,也成为乐队独树一帜的标记。
七十年代,摇滚音乐被越来越多的冗长的自命不凡的歌曲充斥着,Ramones乐队有意地开始对抗这一的现象,他们的歌曲都极其简短,有力的下拨和弦中充满了摇滚的热情。他们也让人们领教了什么是Punk音乐,并提出了一个概念:三个和弦解决一切。Ramones认为PUNK ROCK的出现是因为当时的年轻乐队认为那些七十年代当红大师级的摇滚乐队太高不可攀,从而锐意重拾回ROCK 'N' ROLL最原始基本的音乐精神, Ramones亦是如此。他们音乐风格其实是改良自早在六十年代初期的ROCK 'N' ROLL根源曲式,只是他们透过粗犷,吵杂,急激而不修饰的手法演奏出来
从74年组成到96年解散,经历了二十二年的长路远征,毋庸置疑 Ramones是最历史悠久,最长寿的PUNK ROCK乐队,但不要忘记, Ramones也是最早出现在乐坛上的PUNK ROCK队伍,在这个双重意义下,才是他们最难能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