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导演负责诠释故事的创作活动,在制作阶段拥有镜头表现场面的最终决定权。精明的制片人总会选择一个对项目有共同理解得导演,并且能够与制片人合作,完成该项目的导演工作。
美国的独立制片人要面对导演,可能是美国导演公会(DGA)的会员,DGA是代表导演、第二组导演、副导演、助理导演和制片主任进行集体定价的机构。如果一位导演不是DGA的会员,他可以自由地和制片人就项目的工作签约,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制片人的公司也不是DGA的签字方。如果公司和DGA签署了此类协议,就只能赫公会成员或者愿意加入公会的导演签约。使用公会导演的好处在于,制片主任、助理导演、副导演也都是DGA的会员。长期以来,DGA向他们提供专门的技能培训,使之能够对导演完成其工作提供直接的支持,协助导演负责后勤和日程方面的工作。
《变形金刚》系列导演迈克尔·贝公会合同中规定了DGA导演的最低费率,一旦聘用DGA的导演,无论是否制作了影片,都要支付酬金,俗称“付款或者看着”(pay-or-play)。只有制片公司是DGA的签字方时,才适用这种情况。在制作低成本电影或者为互联网制作项目时,独立制作人通常认为,由于费用的关系,他们无法使用公会的人员。现在的观念已经不是那样了,导演公会已经允许制片人根据项目的预算,就独立项目决定是否聘用其会员。简单地说,如果项目在350万美元以上但600万美元以下,则可以仅向导演支付70%,其他30%推迟支付。另外,导演如果同意这种迟延付款安排,可就迟延部分另外获得25%的酬金。迟延付款的条件是,项目实现持平,即制作费用的200%。如果项目预算高于250万美元但低于350万美元,就可以支付最低工资的60%,另外的40%和附加的25%,可以在项目持平之后再行支付。
此外,如果项目在120万美元以上但250万美元以下,聘用的全部条件包括薪金和迟延支付的方式,都可以由制片人和导演自行商定。最后,如果项目在120万美元以下,制作人和导演就可以任意商定工资、迟延部分。换一句话说,在这个档次上进行导演工作的基本动机,就肯定只是实现其创作自我(或者拍片可能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根据电视节目使用方式的不同,如网络、综合(syndicated)、有线电视等,最低限额也不同,该协会还制定了单独的因特网标准合同。
DGA导演有权利在合同中创设其他的创作权利,比如导演版本。其他可以由所有的导演(DGA导演或者非DGA导演)进行谈判的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最终版本、管理创作活动、选用演员和选择助理导演的权利。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聘用导演之前商定清楚,并且都取决于制片人对导演的信任和与导演的合作关系。
媒体经常报道,某个导演因为与制片人创作理念的不同,而离开某个项目。虽然有时这种说法不一定准确,但是,发生这种情况时,人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关系肯定出现了问题。制片人和导演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取得项目成功的最重要工作关系。虽然制片人必须承担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最终责任,导演脑子里必须牢记三个最基本责任:第一,观众要欣赏这个故事;第二,对制片人负责任,没有制片人就没有本项目;第三,导演的创作自我。只有在创造性的制片人的帮助下,才能实现这项责任。
制片人同导演合作,需要遵循某些特定原则:
第一,确保导演与演员和摄像机前的其他创作人员进行创作活动的能力。在项目制作现场,惟一具有这种责任的人就是导演,如果导演惧怕某个演员,或者不能和某些重要的银幕演员进行沟通,那么这个项目就完蛋了。我经常看到,在导演感觉到和演员的沟通不畅时演员主导某场戏的情况,也经常有一些演员背后议论导演,他们觉得导演不是很清楚到底希望得到什么,需要得到什么,或者导演没有为演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气氛。
第二,在拍摄现场不要干扰导演。导演必须能够绝对地控制现场,如果制片人在剧组或演员面前指责导演,那么就会影响导演的威信,并且破坏了制片公司的工作关系。如果制片人在拍摄过程中,希望和导演对某些事情进行交流,那么最好避开演员和剧组,私下进行交流,或者到一个中间休息的时候,或者在每天开工之前或之后。只有这样,制片人才能保证和尊重制片过程中的良好合作。无论制片人是在制作电影、录像带还是数字电影,其最重要的媒介都是合作。合作要从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做起,相互尊重和信任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使整个制作过程当中充满信任和自信。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督促导演做好其自身的项目准备工作,导演并不仅仅是指导演员进行创作和诠释剧本,导演还必须具备完成每日工作和拍摄日程的能力。如果导演准备充分,就具备了规划创作过程和解决不可避免的矛盾的能力。一个导演只有具备创造的能力,同时能根据创作压力及时做出重要的决定,才能成为一个好导演。
如果导演没有创造性地随机应变的能力,那么世界上的任何一种预防措施,都不能防止出现问题。摄影师汤姆·德诺姆(Tom Denove)曾经给我讲过一个关于导演的故事,他和那位导演合作过,那时该导演的第一部片子。导演原来是搞动画的,他花了很长时间准备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每一个场景都在纸上画出来,就这样告诉汤姆他所希望画面的样子。有一天,他看到布景时,发现布景中的门是在左边,而他画出来的门是在右边。他站在那里看到那些真实的布景,然后看了看他画的图片,然后又看了看真实的布景,仅仅是因为布景和他画的图片不一样,他就完全无法理解如何才能够在这种布景下拍摄。许多人,包括演员,给他提出许多建议,但是,他完全沉浸在其事先准备的图片中,无法想象在另外一种场景下如何进行创作。这样过了好几个小时,他才想起来把自己画的图片倒过来对着灯光,这样图片上右边的门就到了左边。此时,他才想清楚到底该怎样导演,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一天的工作日程无论如何也不能完成了。
有些制作需要第二组导演。第二组是第二个摄制组,在主摄制组拍摄项目的绝大部分之前、当中或者刚刚完成时,根据制作板的场次进行选择拍摄。在很多情况下,第二组拍摄需要替身、特技或者其他无需台词的演员,或者是拍摄无需看清演员的镜头或形象,像在《X战警》(X-Men)、《黑客帝国》(The Matrix)这些片子中,所表现的特殊绿色或蓝色后幕的摄影或者数字效果。根据制作板定义的制作逻辑或需求,经常需要第二摄制组,第二摄制组一般由第二单位导演领衔,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由摄影监督领衔。项目导演和第二单位导演,在第二单位摄制工作开始之前,非常有必要进行合作和沟通,这样第二单位导演才能清楚地了解由摄影师和哪个角度拍摄替身最好。制作预算包括完全是为第二单位拍摄而建立的小型剧组,这个剧组较小,但却是第一制作单位的影子(许多导演都身兼第一单位和第二单位导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