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剧本时,我总是和三四个朋友边讨论边执笔。每天晚上,写到深更半夜,有时甚至通宵达旦。我们构思情节、研究结构、琢磨台词。当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情节、一句幽默的台词时,大家便哈哈大笑。也许在旁人看来,我们几位大人为一些不足为奇的傻话而纵声大笑,实在是不可思议。但我们必须这样:常常为了构思一个可笑的故事而搞得汗流浃背、食欲不振,有时神经衰弱。当这个可笑的故事成了作品时,这个可笑的故事产生、流传之前所付出的痛苦、艰辛就烟消云散了。
影片的作者必须使观众感觉到:影片是作者们在半开玩笑、随随便便、轻而易举的情况下创作出来的作品。为此,创作过程中作者必须始终处在一种高兴的情绪中。当然,有些作品只是作者感到好笑,观众觉得毫不可笑。所以,如果是三个人创作,那么,这三个人本身如何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就是说,他们对什么事情感到好笑,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们的教养、感觉、品格是决定作品质量的关键。
如果认真而且朴素地想到我们是创作作品的,观众是从我们的作品中得到愉悦的这种情况,那么,就会意识到事实确实如此。举个例子,有三个人聚集在某个街头拐角闲聊趣闻,并时而为之大笑。过路人看到此景,觉得有趣,便停下问:“你们在说什么呀?”三人便解释道:“啊,我们说了这样一件事才笑的。”过路人听了也大笑起来说:“这太可笑了。”于是乎人堆越聚越大。这时,由于人数的剧增,外圈人便听不清楚,有人便大叫道:“大点声讲!”于是,有位具有同情心的人出来建议:“要他们大声讲可以,但每次要付他们一百日元。”
一会又有人出来提议:“你们讲的故事太有趣了,以后你们专门到这儿来给我们讲故事吧,我们大家掏钱养活你们。”从此,三人便专门构思一些有趣的故事。——就这样,造就了我们这些专业作家。我常想,所谓的艺术家不就是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吗?
也许在交杯换盏、尽情欢乐之际,也许在传统佳节之时,有人用娓娓动听的歌声引吭高歌;有人不断说些俏皮话逗人发笑;有人说些精彩的故事;或者有人画上一幅美丽图画……人们便会为他们鼓掌叫好:“真棒!真棒!”于是这些人便会煞费苦心地创作出更好、更受欢迎的作品。艺术不就是在这种苦心钻研过程中诞生的吗?所以说,艺术本来就是为使人愉悦而存在的。
本文来源:《我是怎样拍电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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